欣旺达: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3-04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9,028,4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319,056股的26.79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3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3,439,3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319,056股的4.4804%。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2,467,8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319,056股的31.2765%。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外的其他股东)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5,564,3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319,056股的4.594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82,298,8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0%;反对1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5,395,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5%;反对1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2%;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合理配置和利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含)的授信额度(含原有额度的续期)。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以及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上下游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可分期分批办理,具体情况以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而定。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或其授权代表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81,271,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6%;反对1,18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4,368,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20%;反对1,1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7%;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82,294,2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16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5,390,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1%;反对16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5%;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32,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6%;反对16,432,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9%;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6%;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6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交易所”或“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9%;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6%;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6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
况协商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9%;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6%;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6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9%;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6%;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9.196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558,695,716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后股份数量的上限。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9%;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6%;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6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9%;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6%;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6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9%;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6%;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6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7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56%;反对16,38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3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7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13%;反对16,384,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93%;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欣旺达SiP系统封测项目 | 220,315.00 | 203,120.00 |
2 | 高性能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 | 198,712.00 | 135,76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41,120.00 | 141,120.00 |
合计 | 560,147.00 | 480,000.00 |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266,5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85%;反对16,193,2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363,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654%;反对16,193,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53%;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9%;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6%;反对16,424,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9.196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32,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6%;反对16,432,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32,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3%;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0,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1%;反对16,432,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54%;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266,5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85%;反对16,201,2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8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363,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654%;反对16,201,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82,121,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反对33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5,218,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4%;反对3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3%;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3)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制作、修改、
修正、补充、补正、递交、呈报、签收、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申报、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的问询意见;
(4)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股票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和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等事宜;
(8)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等)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相应调整、修订和补充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或酌情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务;
(10)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3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87%;反对16,432,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3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946%;反对16,432,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82,125,2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2%;反对3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5,221,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6%;反对33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074,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56%;反对16,392,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17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13%;反对16,392,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茜律师、韩若晗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