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欣旺03”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欣旺达(300207)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49219 债券简称:20欣旺03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欣旺03”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2023年8月

一、 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94号”文同意注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成功发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为“20欣旺03”,债券代码为“149219”,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亿元,期限为3+2年期,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截至目前,上述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49219

2、债券简称:20欣旺03

3、回售登记期: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张。回售登记以1张(即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张(即100元)的整数倍。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登记,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登记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交易将被冻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登记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登记(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

次回售登记业务失效。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回售资金兑付日: 2023年8月3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9、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发行人经营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由转售债券受让方自行承担。发行人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售业务,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0欣旺03”(以下或称“本期债券”)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下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3.4%。

(三)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于回售登记期(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0欣旺03”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0欣旺03”本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4,000,000张,回售金额400,000,000.00元,

三、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欣旺03”债券转售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拟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4,000,000张。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安排的合规性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转售时间安排。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沟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创投行后续将督促发行人在转售期间内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转售结束后及时注销未转售的债券,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