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4-059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7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7,388,5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217,256股的
26.709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9,857,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217,256股的3.7513%。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7,245,7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217,256股的30.4608%。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外的其他股东)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217,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217,256股的3.770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0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123,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010,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1%;反对123,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0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123,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010,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1%;反对123,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0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123,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010,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1%;反对123,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18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6,970,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5%;反对191,5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9,942,3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4%;反对191,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8%;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218,1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89,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7%;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19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9%。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7.0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19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7.02发行规模
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19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93%;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7.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19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7.04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19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7.05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19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7.06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19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7.07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19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2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7.0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19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7.09增信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19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7.10投资者保护条款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设置具体投资者保护条款。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218,1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89,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7%;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7.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自相关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218,1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89,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7%;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
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三)为本次公开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五)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19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
9、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67,217,4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27,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188,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27,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51,152,9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30%;反对16,09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69%;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124,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814%;反对16,092,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176%;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任宝明律师、王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