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程: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3-013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4月24日(周一)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04月19日(周三)。于2023年04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B座3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01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RKEF一期特种冶炼设备新增项目补充合同 | √ |
1.02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2x65MW燃煤电厂新增设备补充合同 | √ |
1.03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镍电项目(一期)物流服务协议 | √ |
1.04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 RKEF 一期新增特种冶炼设备(工艺变更)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 | √ |
1.05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 2x65MW 燃煤电厂新 | √ |
增设备(扩容)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 | ||
1.06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RKEF一期(4×33MVA镍铁矿热炉)工程新增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二) | √ |
1.07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燃煤电厂2×65MW工程新增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二) | √ |
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以上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审议第1.00项提案时,关联股东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贾玉兰女士、戴一鸣先生、贾晓钰先生需回避表决。提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于2023年04月21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来信请寄: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B座36楼证券部办公室,邮政编码:266108。
(二)登记时间:2023年04月21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子明电话:0532-68004136传真:0532-87711598邮箱:hengshunzqb@188.com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B座36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子明
电话:0532-68004136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B座36楼证券部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一: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 | ||
联系地址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04月21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01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RKEF一期特种冶炼设备新增项目补充合同 | √ | |||
1.02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2x65MW燃煤电厂新增设备补充合同 | √ | |||
1.03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镍电项目(一期)物流服务协议 | √ | |||
1.04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 RKEF 一期新增特种冶炼设备(工艺变更)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 | √ | |||
1.05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 2x65MW 燃煤电厂新增设备(扩容)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 | √ | |||
1.06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RKEF一期(4×33MVA镍铁矿热炉)工程新增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二) | √ |
1.07 | 签订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燃煤电厂2×65MW工程新增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二) | √ | |||
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08。
2、投票简称:中程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