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程: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3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并提请年审会计师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涉及事项需相关各方研究核实,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将延期至2023年5月26日前(含2023年5月26日)完成《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