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3  青岛中程(3002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3-05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签订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7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春明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迟慰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春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迟慰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春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迟慰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要求。其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

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考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服务水平、收费以及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关的审计资格,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