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对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面临的风险等内容进行了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521.44万元。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因触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青岛中程”变更为“*ST中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对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面临的风险等内容进行了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521.44万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且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款第
(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