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董事会决议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纪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为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公司拟申请注销全资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恒顺众昇集团南非有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实业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上述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