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0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公司财务总监郭陆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今已届满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杨纪国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杨纪国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8004136;
邮箱:hengshunzqb@188.com;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B座36层。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