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纪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闲置资产暨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月河路11号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对外出租,面积35,735.89平方米(具体以不动产权属证载为准)。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拟与青岛华通都市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房屋建筑物(场地)出租签订《房屋建筑物、场地租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租闲置资产暨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