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ST中程(300208)公司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521.44万元。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因触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为-47,919.8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若2024年度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11条所列情形,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