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棵树: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2-21  ST有棵树(3002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ST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0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特别提示: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或“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圆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圆漾”或“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严重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近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北京天星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璀璨成长(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璀璨年华(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长杰;杭州海新先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祈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金石泓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日照小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智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百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举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海竑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海通创新赋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申银万国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溢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海通创新元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前海盛世富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以利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王超伟;肖四清;中山以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康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关联担保的承诺:在本次交易后,不会占用有棵树的资金或要求其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下属的企业提供担保,否则,应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18年05月25日长期(1)肖四清先生已于2021年1月29日全额归还2019年10月占用的5,001万元占用本金,并于2021年3月18日归还占用期间利息3,197,309.92元;除此外,其他承诺正常履行中。(2)其他承诺人正常履行中。
北京天星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璀璨成长(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璀璨年华(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长杰;杭州海新先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祈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金石泓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日照小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智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海竑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海通创新赋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申银万国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溢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海通创新元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前海盛世富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以利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超伟;肖四清;中山以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康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承诺人确认,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控股企业(为本函之目的,不包括有棵树)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从事与天泽信息及其下属企业、有棵树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本承诺人及控股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承诺人现有或未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营或从事与天泽信息及其下属企业、有棵树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凡本承诺人及控股企业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天泽信息、其下属企业、有棵树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或其计划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应于发现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天泽信息,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无偿提供给天泽信息。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承诺人将向天泽信息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2018年05月25日长期(1)肖四清先生已于2021年1月29日全额归还2019年10月占用的5,001万元占用本金,并于2021年3月18日归还占用期间利息3,197,309.92元;除此外,其他承诺正常履行中。(2)其他承诺人正常履行中。
北京天星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同业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将严2018长期(1)肖四清
璀璨成长(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璀璨年华(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长杰;杭州海新先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祈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金石泓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日照小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智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百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举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海竑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海通创新赋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申银万国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溢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海通创新元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前海盛世富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以利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超伟;肖四清;中山以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康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泽信息《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天泽信息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天泽信息向本承诺人及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与天泽信息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天泽信息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天泽信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承诺人对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年05月25日已于2021年1月29日全额归还2019年10月占用的5,001万元占用本金,并于2021年3月18日归还占用期间利息3,197,309.92元;除此外,其他承诺正常履行中。(2)其他承诺人正常履行中。
肖四清其他承诺关于保障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如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顺利实施,承诺人将成为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股东,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承诺人现郑重承诺,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具体如下:一、人员独立1.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立1.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要求2018年05月25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为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三、财务独立1.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四、机构独立1.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五、业务独立1.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合法程序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承诺人将向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北京杨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李前进;刘智辉;南京安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承诺人现就有关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确认、承诺和保证如下:1、本承诺人确认,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下属企业(为本函之目的,不包括远江信息)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从事与天泽信息及其下属企业、远江信息及其下属2015年12月18日长期正常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本承诺人及下属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承诺人现有或未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营或从事与天泽信息及其下属企业、远江信息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凡本承诺人及下属企业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天泽信息、其下属企业、远江信息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或其计划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应于发现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天泽信息,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无偿提供给天泽信息。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承诺人将向天泽信息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北京杨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李前进;刘智辉;南京安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为减少并规范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与天泽信息之间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现作出确认、承诺和保证如下: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泽信息《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天泽信息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天泽信息向本承诺人及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与天泽信息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天泽信息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天泽信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天泽信息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2015年12月18日长期正常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陈晓枫;黄广宇;黄崑;黄志文;李文明;李志坚;刘新政;毛炜;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沈志红;孙文杰;吴鹏飞;朱峰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途乐投资 “1、除商友集团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外,本企业目前并没有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通过下属公司经营、合资或联营)从事与天泽信息、商友集团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2013年12月05日长期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之间必须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天泽信息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天泽信息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4、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天泽信息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天泽信息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利益的,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由承诺人承担。
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其他承诺关于税收方面的承诺1、商友控股 “承诺本次股权调整后,本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促使本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现代商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商友软件有限公司、罗特软件系统(杭州)有限公司向主管税务部门履行申报备案义务,如因本次交易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权调整事宜被主管税务机关追缴所得税的,本公司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将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可由天泽信息代扣代缴的,本公司同意由天泽信息在本次交易应支付予本公司的现金对价中直接扣减相应金额。”2、途乐投资 “承诺本次股权调整后,本企业将按相关法律规定促使本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现代商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商友软件有限公司、罗特软件系统(杭州)有限公司向主管税务部门履行申报备案义务,如因本次交易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权调整事宜被主管税务机关追缴所得税的,本企业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将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013年12月05日长期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Lot Software Systems International Limited;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其他承诺关于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承诺方承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重组2013年12月05日长期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陈进;孙伯荣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1)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应当于约定期限内(2018年年报公告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延期12个月)以现金方式就低于上市公司承诺业绩的差额部分合计9,959.56万元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按照各自持有天泽信息的相对持股比例对当年差额部分承担补偿义务,其中:孙伯荣先生现金补偿7,225.66万元、陈进先生现金补偿2,733.90万元。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首期补偿金额,及首期支付比例不低于应付总额的30%分期且尽快支付。(2)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应当在2019年年报公告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就低于上市公司承诺业绩的差额部分合计21,419.67万元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按照各自持有天泽信息的相对持股比例对2019年度差额部分承担补偿义务,其中:孙伯荣先生现金补偿15,539.97万元、陈进先生现金补偿 5,879.70万元。2018年05月25日2019年4月25日—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8月1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进先生已支付业绩补偿承诺款5191.84万元,并已协议承诺将按照公司要求处置名下剩余全部公司股份;孙伯荣先生尚未履行承诺。对此,公司已多次通过书面邮件、信息电话、当面沟通及发送律师函等方式提示孙伯荣先生及时足额履行承诺补偿义务。如孙伯荣先生始终无法主动履行补偿义务,公司也将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必要途径解决其款项支付事宜。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孙伯荣;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全资、控股公司及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2011年03月03日长期(1)孙伯荣先生于2020年6月29日前归还2019年4月-5月占用的3,064.60万元本金、于2021年4月28日归还2020年6月占用的1,500万元本金;除此外,其他承诺正常履行中。(2)其他承诺人正常履行中。
股东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陈进;高丽丽;胡淳之;孙伯荣;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孙洁;王殿祥;吴艳燕;吴莹;薛扬;叶元庆;袁丽芬;张向华;张祖国;赵竟成;周翔;朱晓天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身份操纵、指使公司或者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使得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2011年03月03日长期(1)孙伯荣先生于2020年6月29日前归还2019年4月-5月占用的3,064.60万元本金、于2021年4月28日归还2020年6月占用的1,500万元本金;除此外,其他承诺正常履行中。(2)其他承诺人正常履行中。
陈进;孙伯荣;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为避免因买入公司股票而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1年4月26日)起不在二级市场上买入公司股票,并自愿申请限制本人账户买入公司股票。2011年03月03日长期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孙伯荣;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对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上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相关费用和责任由承诺人全额承担,承诺人将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予以缴纳。如因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带来损失的,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上应缴而未缴社会保险,承诺人愿意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承担补缴该等社会保险金及相关费用的责任,并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予以缴纳。如因此而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的,承诺人愿意全部无偿代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2010年12月16日长期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陈进其他承诺在任职期间能够勤勉并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确保与本人有关的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不会发生利益冲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10年08月25日长期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陈进;孙伯荣;王殿祥;薛扬;张祖国;关于同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2010长期(1)孙伯荣
赵竟成;朱晓天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股东、董事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年03月16日先生于2020年6月29日前归还2019年4月-5月占用的3,064.60万元本金、于2021年4月28日归还2020年6月占用的1,500万元本金;除此外,其他承诺正常履行中。(2)其他承诺人正常履行中。
高丽丽;胡淳之;孙洁;吴艳燕;叶元庆;袁丽芬;张向华;周翔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0年03月16日长期正常履行,任期内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陈进;高丽丽;胡淳之;孙伯荣;孙洁;王殿祥;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吴艳燕;吴莹;薛扬;叶元庆;袁丽芬;张向华;张祖国;赵竟成;周翔;朱晓天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及要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2010年03月16日长期(1)孙伯荣先生于2020年6月29日前归还2019年4月-5月占用的3,064.60万元本金、于2021年4月28日归还2020年6月占用的1,500万元本金;除此外,其他承诺正常履行中。(2)其他承诺人正常履行中。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

确定性;此外,预重整申请被受理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因此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文件。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8,652.56万元至-19,652.56万元,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详细披露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