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棵树: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5  ST有棵树(300209)公司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准许债权人对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关于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8,652.56万元至-19,652.56万元。如果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相关规定,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近日长沙中院依法作出(2024)湘01破申19号之二《通知书》,准许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作出(2024)湘01破申19号《决定书》,指定有棵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关于法院准许预重整申请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2024-015)。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重整债权申报

公司债权人应于2024年4月15日前,以网络申报方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网络申报系统提示向临时管理人邮寄申报单。网络债权申报平台:https://www.lawporter.com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290号万达广场C2座2610邮政编码:410008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9918808271联系邮箱:yksguanliren@163.com网络申报操作指引等具体文件详见临时管理人公告:

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yczgg/ggxq?yczgg=60317585F37E9DBA828B8354E788B19C

二、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其他说明

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与基础,请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若后续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在预重整期间申报的附利息的债权,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正式受理日。

三、其他风险提示

1、长沙中院准许申请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关于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

2、如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8,652.56万元至-19,652.56万元。如果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相关规定,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继续开展推进相关工作,密切关注预重整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