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棵树: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4-03-27  ST有棵树(3002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ST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19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

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2024-001),经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预计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2条规定,为充分提示风险,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652.56万元至-19,652.5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2024-0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相关规定,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以上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预计为2024年4月26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相关标准,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3、近期公司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严重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当前法院已准许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如后续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将努力采取措施改善经营能力、提升公司业绩,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