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棵树: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进展暨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ST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20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进展暨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64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棵树”)于2023年12月0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2023-058),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处的本金为2,640万元的贷款逾期。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4)苏0106民初4435号)及相关诉讼材料,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就上述逾期贷款向公司提起诉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被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有棵树立即偿还原告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借款本金2,640万元以及利息、复利、罚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案件主要事实和理由
2022年12月7日,原告光大银行南京分行与被告有棵树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用途载明为借新还旧,贷款币种、金额为人民币贰仟陆佰肆拾万元整,贷款期限自2022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贷款实际执行年利率为3.75%。贷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原告多次向被告进行催收,但被告至今仍未结清贷款本息。综上,原告光大银行南京分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望法院判如所请。
二、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880.85万元,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中部分案件的进展情况详见附表二。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确定本次银行贷款逾期诉讼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与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4)苏0106民初4435号《传票》《民事起诉状》等;
2、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一: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收到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时间 | 案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 | 案由 | 涉案金额 | 进展 |
1 | 2024年1月24日 | (2023)湘01民初828号 |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伊诚烨飞科技有限公司 | 亚马逊欧洲服务公司、亚马逊欧洲核心公司、亚马逊欧洲公司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 779.51 | 未开庭 |
2 | 2024年3月8日 | (2024)湘01民初48号 |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安微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亚马逊欧洲核心公司、亚马逊欧洲公司、亚马逊欧洲服务公司、亚马逊(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 82.38 | 未开庭 |
3 | 2023年12月5日 | (2023)粤0307民初33836号 | 深圳市硅谷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柯海强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劳动争议 | 18.96 | 已判决,判决支付被告18.96万元 |
合计 | 880.85 |
附表二: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统计表
序号 | 案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 | 案由 | 进展 |
1 | (2023)湘0105民初3829、3831、3832号 | 长沙有棵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周彩云等3人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劳动争议纠纷 | 已判决,判令支付被告总计13.43万元 |
2 | 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3)584号 | 周何营 | 有棵树(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等 |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劳动争议纠纷 | 已和解 |
3 | (2023)粤0391民初5296号/(2023)粤72民初1520号 | 深圳市递四方速递有限公司 | 有棵树(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广州海事院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一审已判决,判令有棵树(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92.75万元物流运输费用及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