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树: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15  *ST有树(3002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有树 公告编号:2024-079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

公告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申19号),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2024-073)。

2、长沙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湘01破61号之一),长沙中院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准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情况

2024年10月11日,公司向长沙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长沙中院批准公司在破产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24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湘01破61号之一),长沙中院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二、信息披露责任人

鉴于长沙中院已经批准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机构仍为公司董事会。信息披露责任人:公司董事会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4826159邮箱:yks@yks-group.com.cn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491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39001室

三、风险提示

1、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后续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推进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