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树: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有树 公告编号:2025-003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61号之二),法院裁定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1月10日,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有树”,股票代码仍为“300209”,股票交易不停牌,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同时,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2024-033)。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申19号),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8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4-074)。
二、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01破61号之二),法院裁定确认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4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4-116)。
2025年1月10日,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保持不变。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仍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与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有树”,股票代码仍为“300209”,股票交易不停牌,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