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有树 公告编号:2025-007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股票上市规则》第10.3.5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有树”,股票代码仍为“300209”,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2024-033)。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