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鞍山恒阔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阔公司”)提供6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恒阔公司全额偿还借款之日止,不计收利息。
2、本次对外提供借款事项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借款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营口银行鞍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由恒阔公司名下位于鞍山市达道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不动产建筑面积17190.19平方米、土地面积21493平方米、评估值3901.21万元)作为抵押担保,不动产对应抵押贷款额度为3900万元。
2023年由于恒阔公司存在使用该不动产原抵押贷款(工商银行鞍山分行贷款600万元),恒阔公司为偿还在工商银行鞍山分行抵押贷款所需,向公司申请资金借款专项用于偿还该笔银行贷款,偿还贷款后,该抵押物无偿提供给公司用于银行抵押贷款。本年度公司将继续无偿使用该不动产向营口银行鞍山分行申请抵押贷款,因此恒阔公司将继续向公司申请借款600万元。
二、恒阔公司基本情况
1、名 称:鞍山恒阔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MA102Y715E
3、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 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旗路38号
5、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4日
6、法定代表人:李万兴
7、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8、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不含压力容器)制造、销售;钢材深加工;网印;钢轨、道岔、工务器材、电务器材、橡胶制品、钢材销售;公路筑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桥梁支座、钢模板、隧道台车、机车车辆配件、钢横梁及防腐预埋件、机场养护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房屋出租;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李万兴 | 1000 | 33.3333 |
李大鹏 | 1000 | 33.3333 |
李闯 | 1000 | 33.3333 |
合计 | 3000 | 100 |
10、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 年12 月31 日 | 2024 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41806172.87 | 40101050.24 |
负债总额 | 18174107.56 | 17667623.23 |
所有者权益 | 23632065.31 | 22433427.01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 | 202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19419942.93 | 6089880.72 |
净利润 | -1676812.63 | -1198531.37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恒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恒阔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鞍山恒阔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2、借款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向恒阔公司提供600万元人民币借款
3、借款利率:不计收利息(因借款方无偿把名下不动产供给公司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4、借款期限: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恒阔公司全额偿还借款之日止
5、偿付方式:恒阔公司于公司解除该不动产银行贷款抵押之日起3个月内偿还全额本金
6、借款用途:恒阔公司偿还工商银行鞍山分行贷款
四、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恒阔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信誉良好,公司会监督其借款用途,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对外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向恒阔公司提供借款600万元,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恒阔公司偿还贷款并解除抵押的不动产后,将该不动产无偿提供给公司用于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本年度,公司继续使用恒阔公司不动产向营口银行鞍山分行进行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向恒阔公司提供的600万元借款将继续执行。此举有利于公司运行资金的需求。恒阔公司经营正常,信誉良好,该笔借款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继续提供借款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恒阔公司继续提供600万元借款。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除该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