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潘巧玲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因内部工作调整,指派周洪波接替潘巧玲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逸飞、周洪波、张凤红。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洪波,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2011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辽宁成大、成大生物、何氏眼科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情况
本次变更项目签字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周洪波 | 2022年12月28日 | 责令改正 | 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 | 资产减值、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样 本选取不合理等。 |
2 | 周洪波 | 2022年4月24日 | 警示函 | 中国证监会 北京监管局 | 应收账款和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