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事宜,授权有效期与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一致,即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9日。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6月9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