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148002.SZ 债券简称:22华录0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23年11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简称:“22华录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十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
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十五)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人拟变更实际控制人
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3日发布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录集团与中国电科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发行人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华录集团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实施重组。国务院国资委将持有的华录集团66.78%股权无偿划入中国电科,华录集团成为中国电科的控股子公司,不再作为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中国电科系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国资委为中国电科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成立于2002年2月25日,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收购前,中国电科未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华录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33.94%股权(包含最新非公开发行股份,该股份还未上市)。
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华录集团,中国电科通过持有华录集团66.78%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发行人33.94%股权,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将由华录集团变更为中国电科。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各项业务均正常运转,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的变化,本次重组完成后,发行人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等不因本次收购而发生变化,拟变更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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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