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易华录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的意见等资料,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易华录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4年,预计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不超过300,000万元,发生房租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2024年,预计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的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3、2024年,预计公司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设备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4、2024年,预计公司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发生采购设备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5、2024年,预计公司与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发生电子产品采
购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6、2024年,预计公司与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项目施工承包服务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7、2024年,预计公司与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项目施工承包服务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8、除上述所述关联交易外,预计在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范围内,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发生委托贷款、资金拆借或产品采购、服务等交易。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接受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 |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资金拆借 | 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 | 300,000 | 72,350 | 170,804.00 |
向关联人支付房租 |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 支付房租 | 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 | 1,000 | - | 138.41 |
接受融资租赁服务 | 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 | 10,000 | - | 4,434.15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 | 10,000 | - | 710.70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采购设备 | 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 | 5,000 | - | 293.16 | |
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 采购电子产品 | 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 | 5,000 | - | 1,724.80 | |
小计 | - | - | 20,000 | - | 2,728.66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 | 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承包服务 | 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 | 10,000 | - | 1,414.19 |
接受关联人服务 | 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承包服务 | 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 | 20,000 | - | 1,047.69 |
合计 | - | - | 361,000 | 72,350 | 180,567.10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 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接受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 |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 | 170,804.00 | 230,000 | 27.59% | -25.74% | 《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向关联人支付房租 |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 支付房租 | 138.41 | 800 | 25.24% | -82.70%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 采购产品、商品 | 1,724.80 | 40,000 | 2.27% | -95.69%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商品 | 1,414.19 | 30,000 | 1.88% | -95.29% | |
接受关联人服务 | 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047.69 | 40,000 | 1.41% | -97.38% | |
总计 | - | 175,129.09 | 340,800.00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实际与预计存在差异均属正常经营行为。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的主要原因:为保证公司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求和市场拓展情况的判断,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17号中国华录大厦
法定代表人:欧黎注册资本:183600.82859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视听、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应用、技术咨询、销售、技术服务;系统工程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文化信息咨询;经营广告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机械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总资产2,151,683万元、净资产995,4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1,734万元、净利润-188,79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的31.68%股权,为易华录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中央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二)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1栋1504B-137(存在多址信息)
法定代表人:吴劭敏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总资产105,681万元、净资产24,2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692万元、净利润351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易华录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央企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三)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仲恺
注册资本:59150.684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集成电路、软件及通信设备化技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及应用工程;信息系统集成、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安装;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提供信息系统规划、设计、测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医疗软件开发;销售医疗器械Ⅱ类;电力供应;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466,512万元、净资产517,140万元;2023年1-9月,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22,111万元、净利润13,21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上市公司,故易华录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四)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注册资本:933060.093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除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电子产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停车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业务培训(不含教育
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2,745,739万元、净资产7,679,085万元;2023年1-9月,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6,127,516万元、净利润949,82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上市公司,故易华录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五)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华路1号
法定代表人:尹松鹤
注册资本:2,400,000万日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农
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肥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总资产254,284万元、净资产214,9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3,636万元、净利润4,40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是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易华录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系央企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六)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惠达路6号北斗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赵新勇
注册资本:11,111.111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护;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音像制品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图书、报刊零售;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糕点、面包类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不含报警运营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工程管理服务;专业化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建筑装饰业;停车场管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文化、艺术活动策划;艺术表演场馆的管理(不含文艺演出);其他文化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文具用品零售;国内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其他日用品零售;果品零售;蔬菜零售;肉、禽、蛋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总资产95,358.00万元、净资产61,464.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817.56万元、净利润-13,433.41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为易华录参股公司,易华录副总裁谷桐宇先生为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故易华录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七)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八里台工业园区中鼎创意园7号楼
法定代表人:何晓楠
注册资本:2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
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总资产117,984.75万元、净资产24,581.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87万元、净利润163.82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易华录副总裁何晓楠先生为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故易华录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地方政府与央企上市公司发起设立的项目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与关联方对接具体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保证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易华录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而进行,且遵守了关联交易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未构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易华录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赵泽皓 | 崔学良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