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