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易华录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泽皓 | 联系电话:010-59026952 |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学良 | 联系电话:010-5902676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列席,事前审议相关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事前审议相关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事前审议相关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4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24年上半年业绩下滑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呈下降态势,主要受智慧交通等业务的季节性波动和交付验收周期影响,且数据湖建设已无相关新增收入确认,部分项目因本期存在审计结算核减,导致收入和毛利整体下滑。同时因参股公司的亏损规模扩大导致投资收益-1.1亿元;1-6月共确认减值损失0.4亿元,主要是数据湖项目因账龄滚动计提相应的坏账损失增加,综上导致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
同时,公司通过有效的费用管控措施,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都得以有效降低,在不考虑投资收益和计提减值损失的影响下,当期经营利润率呈现好转。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7月29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培训的内容主要介绍了持续督导关注要点和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要求、股票买卖规范、独立董事制度改革、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内容。此外,中德证券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规定进行了廉洁从业的宣导及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不适用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4年上半年业绩下滑 | 了解公司亏损原因,督促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改善经营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4年1月15日,中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号),因中德证券保荐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德证券收到前述行政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中德证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投 |
资银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升投行执业质量。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赵泽皓 | 崔学良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