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12  易华录(300212)公司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欧黎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任满孝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满孝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满孝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董事会秘书满孝国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2281160,传真:010-52281188

电子邮箱:zhengquan@ehualu.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华录大厦10层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满孝国先生简历满孝国,男,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财政部第四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入选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曾任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副处长,2020年12月加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财务副总监兼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易华录董事、财务总监,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目前,满孝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