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4号)同意注册,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459,099股,发行价格为27.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80,699,813.4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118,922.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9,580,890.8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2023】第60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方支行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有募集资金专户的存续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开立的关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下的公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1050164360000002028)的结余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相应保荐机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3月21日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方支行 | 1000000310120100133740 | 超级存储研发项目 | 正常使用 |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 10000058590 | 政企数字化转型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正常使用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02664600127497586 | 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视频感知服务平台项目 | 正常使用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 | 11050164360000002028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