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3-060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讯飞鸿”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飞鸿云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鸿云际”)发生总额不超过1,951.02万元(不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林菁先生因其一致行动人郑贵祥先生任飞鸿云际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力先生任飞鸿云际董事,且持有飞鸿云际30.68%股份,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万元) | 2023年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2022年发生金额 (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技术开发与服务 | 飞鸿云际 | 软硬件产品采购、技术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1,862.52 | 774.43 | 235.81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技术开发与服务 | 飞鸿云际 | 软硬件产品销售、技术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88.50 | 0 | 17.20 |
合计 | —— | —— | —— | 1,951.02 | 774.43 | 253.01 |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预计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技术开发与服务 | 飞鸿云际 | 软硬件产品采购、技术服务 | 235.81 | 不适用 | 0.3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技术开发与服务 | 飞鸿云际 | 软硬件产品销售、技术服务 | 17.20 | 不适用 | 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253.01 | —— | —— | —— | —— |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飞鸿云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1013031法定代表人:宁松成注册资本:1,597.22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8日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88号院1号楼4层409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
产品、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飞鸿云际的总资产为3,545.97万元,净资产为3,297.79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175.71万元,净利润为4.0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北京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现持有飞鸿云际31.91%股份;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林菁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郑贵祥先生任飞鸿云际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力先生任飞鸿云际董事,且持有飞鸿云际30.68%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的规定,飞鸿云际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飞鸿云际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销售设备、提供劳务、采购设备、接受劳务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交易各方是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协议将由交易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