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2  电科院(300215)公司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概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1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228,300股股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8,322,487股变更为749,094,18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758,322,487元变更为749,094,187元。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各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3日起45天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陈凤林

(2)电话:0512-68252194

(3)电子邮箱:zqb@eeti.cn

(4)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

(5)邮政编码:215104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