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关于完成董事补选的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
2023年10月11日,许冬冬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职务。辞职后许冬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4年11月28日。
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胡醇、顾军、董永升、马健、陈凤林、李红梅、独立董事赵怡超、独立董事陈松、独立董事朱中一。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李红梅女士任职资格及简历:
李红梅女士,198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15年至今任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至今任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贵州航天特种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李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和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