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
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李崇珠女士提供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协议转让双方已于近日完成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24年2月21日,胡醇先生、李崇珠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胡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李崇珠女士持有的公司171,123,79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84%。胡醇先生和李崇珠女士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转让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胡醇先生、李崇珠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胡醇先生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之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4 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
2024 年3月19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过户完成登记后,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股份 | 本次变动后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胡 醇 | 78,100,000 | 10.43% | 249,223,791 | 33.27% |
李崇珠 | 178,614,733 | 23.84% | 7,490,942 | 1.00% |
合 计 | 256,714,733 | 34.27% | 256,714,733 | 34.27%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协议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股份变动后,胡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9,223,79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2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本次协议转让后,胡醇先生、李崇珠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