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3: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益平)
公告编号:2023-027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益平)
本人作为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独董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金益平 | 独立董事 | 3 | 0 | 0 | 否 |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3次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谨慎态度对各次董事会审议议案作出独立判断并进行投票。除下列事项外,对会议其他议案投赞成票。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投了弃权票;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投了弃权票。
2、股东大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公司在本年度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请假1次。
公告编号:2023-027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尽忠职守,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有关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尊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5)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本次财务报告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财务报告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6)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以前发生的违规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一直未消除,公司要
公告编号:2023-027督促被担保人尽快偿还有关债务,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密切跟踪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方资金偿还落实情况,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以确保资金尽早归还公司,减少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继续通过法律手段对乐福地原股东的业绩补偿款进行催收;管理层要高度重视,规范管理,杜绝违规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以前发生的违规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一直未消除,公司要督促被担保人尽快偿还有关债务,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密切跟踪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方资金偿还落实情况,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以确保资金尽早归还公司,减少对公司造成的影响;要继续通过法律手段对刘华山的业绩补偿款进行催收;管理层要高度重视,规范管理,杜绝违规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会计决算和报表审计工作安排汇报,积极督促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与审计师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关注的重点审计问题等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期间,通过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相关人员介绍,了解公司破产重整情况及生产经营和情况。深入生产车间,现场观察、了解生产恢复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7新产品开发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监督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及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及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2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人:金益平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