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400093 证券简称:千山3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路280号湖南千山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祥华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420,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1,434,920股的3.9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3人,董事王国华、邓铁山因工作原因缺席(如适用);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监事曾艳因个人原因缺席(如适用);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4,382,2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3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4,382,2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3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4,382,2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3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4,382,2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3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4,382,2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3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4,382,2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3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君卓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勇军、陈亚娟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1、《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君卓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