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东方电热(300217)公司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3-04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9,283,746股,占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热”)目前总股本的1.30%;实际可上市流通4,820,9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批准,公司以3.63元/股的发行价格向谭伟、谭克、王瑾等合计21名投资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722,975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 00126号)。

上述新增股份于2021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其中:谭伟、谭克持有的新增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王瑾等19名其他股东持有的新增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计算。截止解除限售日前,公司总股本1,487,706,54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55,846,364股,占总股本的17.20%;无限售流通股1,231,860,176股,占总股本的

82.80%。在限售流通股中:高管锁定股236,562,618股,占总股本的15.90%;首发后限售股19,283,746股,占总股本1.30%。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是上述21名股东中的谭伟、谭克2名股东,共对应2个证券账户。该等股东持有的限售流通股即将于2023年5月1日限售期满(因法定节假日顺延至5月4日),可以申请上市流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数量为19,283,7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0%,实际可上市流通4,820,9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名,分别为谭伟、谭克,共对应2个股东账户。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上述2名股东参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承诺履行情况

在承诺期限内,上述2名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其他情况说明

除此之外,上述2名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该等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283,7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0%;实际可上市流通4,820,9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名,共对应2个证券账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谭伟9,641,8739,641,8732,410,4680.16%
2谭克9,641,8739,641,8732,410,4680.16%
合计19,283,74619,283,7464,820,9360.32%

注:上述2名股东持股账户明细详见附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增加减少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255,846,36417.204,820,936251,025,42816.87
高管锁定股236,562,61815.9014,462,810251,025,42816.87
首发后限售股19,283,7461.3019,283,746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1,860,17682.804,820,9361,236,681,11283.13
三、总股本1,487,706,5401001,487,706,540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

4、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谭伟谭伟9,641,8739,641,8732,410,4680.16%
2谭克谭克9,641,8739,641,8732,410,4680.16%
合计19,283,74619,283,7464,820,9360.32%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