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30日以微信方式送达所有持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召集、董事会秘书孙汉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80名,实际出席持有人79名,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979万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9.5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6979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孙汉武先生、赵瑜先生、唐俊杰先生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979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首次会议除外),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4、代表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6、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7、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8、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979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