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事项的进展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土地收储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议案》:同意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东方”,2021年4月7日更名为“珠海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洪湾工业区香工路 12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储,证载土地面积为51,840.3平方米,补偿款及奖励金额合计331,580,937.12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政府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年1月28号,珠海东方收到珠海横琴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第一笔收地补偿款99,474,281.14元,即收储土地补偿总金额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土地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2月5日,珠海东方收到珠海横琴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第二笔收地补偿款132,632,374.85元,即收储土地补偿总金额的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第二笔土地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年7月29日,珠海东方收到珠海横琴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第三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笔收地补偿款33,158,093.71元,即收储土地补偿总金额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第三笔土地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二、本次土地收储进展情况
近日,珠海东方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办理了珠海市香洲区南屏洪湾工业区香工路 12 号地块及相关厂房的移交手续。
截至目前,珠海东方已收到收储土地补偿款265,264,749.7元,即收储土地补偿总金额的80%,公司将积极关注剩余20%收储土地补偿款的支付进展情况。根据珠海东方与珠海横琴新区国土局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货币补偿协议书》(编号:整合收2020-29号),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应支付珠海东方补偿款及奖励金额合计331,580,937.12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相关收益,最终金额以审计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