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权解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13  东方电热(300217)公司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权解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谭荣生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谭荣生80,000,00042.80%5.41%2021年3月23日2026年3月12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合计80,000,00042.80%5.41%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质押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谭荣生186,895,48612.65%0000000
谭克154,836,74510.48%0000000
谭伟154,836,71310.48%38,000,00024.54%2.57%0000
合计496,568,94433.60%38,000,0007.65%2.57%0000

注:1.谭荣生与谭伟、谭克为父子关系,谭伟、谭克为兄弟关系,三人属于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2.本公告中披露的股份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份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谭伟先生目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谭伟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解押等方式,避免触及平仓线而引发平仓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案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