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5  安利股份(300218)公司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未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4)。

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7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051%,最高成交价为

9.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2,2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

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既定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7月5日)的前五个交易日(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373,696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593,424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上述规定。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