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4年3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11.00
11.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4、15、16采用等额选举) | ||
14.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8)人 |
14.01 | 选举姚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2 | 选举方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3 | 选举王义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4 | 选举杨滁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5 | 选举陈茂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6 | 选举黄万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7 | 选举李中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8 | 选举李新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5.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5.01 | 选举赵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5.02 | 选举潘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5.03 | 选举陈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5.04 | 选举周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6.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6.01 | 选举胡家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6.02 | 选举李道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1、3-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4、议案15和议案16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议案14应选举非独立
董事8名,议案15应选举独立董事4名,议案16应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每项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利股份证券部
5、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30093联系人:刘松霞 陈丽婷联系电话:0551-65896888传真:0551-6589656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50218;
(2)投票简称:安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委托人若无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4、15、16采用等额选举,填写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4.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8)人 |
14.01
14.01 | 选举姚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2 | 选举方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3 | 选举王义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4 | 选举杨滁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5 | 选举陈茂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6 | 选举黄万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7 | 选举李中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8 | 选举李新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5.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5.01 | 选举赵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5.02 | 选举潘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5.03 | 选举陈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5.04 | 选举周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6.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6.01 | 选举胡家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16.02 | 选举李道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委托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加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