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各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杨滁光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董事方炜、李中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和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