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5-21  安利股份(300218)公司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57,700股后的213,829,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779.7809万元(含税),本次分配暂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216,987,000股)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10股=213,829,300×1.3÷10=27,797,809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27,797,809÷216,987,000=0.1281081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27,797,809÷216,987,000×10=1.281081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81081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现有总股本216,987,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3,157,7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共213,829,3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779.7809万元(含税),本次分配暂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57,700.00股后的213,829,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655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8*****890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松霞 陈丽婷

咨询电话:0551-65896888

传真电话:0551-6589656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