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7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合同期满后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确保子公司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显示”)履行其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的总额为人民币38,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公司同意在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向鸿利显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2栋317室
3、法定代表人:陈永铭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年1月4日
6、营业期限:2019年1月4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TFT-LCD、PDP、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LED显示屏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造;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销售;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鸿利显示95%的股权,南昌广恒电子中心(有限合伙)持有鸿利显示5%的股权,经查询鸿利显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9月 |
资产总额 | 47,565.88 | 76,162.82 |
负债总额 | 46,332.63 | 77,066.16 |
所有者权益 | 1,233.25 | -903.3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7,565.88 | 76,162.82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1-9月 |
营业收入 | 3,918.03 | 14,246.48 |
营业利润 | -4,253.81 | -2,237.79 |
净利润 | -4,253.81 | -2,236.59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 | 借款人 | 保证人 | 担保最高限额 (万元) | 保证 方式 | 担保范围 | 保证期间 |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 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 | 公司 | 38,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以下债务(合称“被担保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1.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 | (一)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二)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 |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 ) 等; 2.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四)经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对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进行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变更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认可展期无需取得其同意,保证人仍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22,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757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0.04%,以上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