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关于投资的产业基金延长存续期限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8  鸿利智汇(300219)公司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的产业基金延长存续期限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产业基金延期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11日,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00万元认购佛山创钰铭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铭伯”)基金劣后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2)、《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

创钰铭伯的基金存续期现已届满,鉴于创钰铭伯部分已投项目处于已上市限售期或上市申报阶段等原因尚未完全退出,为便于已投项目后续顺利退出,维护创钰铭伯全体合伙人的权益,管理人拟将创钰铭伯基金存续期限延长2年。

近日,创钰铭伯已完成《合伙协议补充协议》重新签署的相关工作,《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2.4.1 条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 7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算。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日,如营业执照注明了成立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第 2.4.1 条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长期,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算。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 日为合伙企业成立日,如营业执照注明了成立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
第 2.4.2 条 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占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之存续期限或提前解散合伙企业。第 2.4.2 条 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占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三分之 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可提前解散合伙企业。
第 2.4.3 条 本合伙基金的存续期为4年,自合伙基金成立之日起算,且不得超过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的前1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退出第 2.4.3 条 本合伙基金的存续期为6年,自合伙基金成立之日起算,且不得超过合伙企业的存续 期限。基金存续期的第1年为投资期,第2-4
修订前修订后
期。如基金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基金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单独或合计占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本基金的存续期可延长 1年。年为退出期,最后2年为延长期。如基金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基金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单独 或合计占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可以变更本基金的存续期。

除以上主要条款变更外,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产业基金延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创钰铭伯存续期延长事项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判断和投资项目情况等综合考量,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进展情况,但由于政策、市场等风险的客观存在,无法完全规避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佛山创钰铭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