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关于业绩承诺方履行《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1-24  鸿利智汇(300219)公司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方履行《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5年7月,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迪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纳科技”)及其主要股东刘南杰、李永侠、刘启武及其他股东签订《关于江苏南亿迪纳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以4,500万元认缴迪纳科技326.864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协议同时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

因迪纳科技股东、业绩承诺方刘南杰、李永侠、刘启武等未完成《增资扩股协议》项下业绩承诺,后公司要求刘南杰、李永侠、刘启武等履行股权回购义务,但刘南杰、李永侠、刘启武等一直未履行。为保障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公司就迪纳科技合同纠纷事宜提起诉讼。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民终4422号 《民事判决书》,公司胜诉,法院支持公司部分起诉金额/诉讼请求。

2023年7月,公司与刘南杰、李永侠、刘启武、亿科达签署了《协议书》,于2023年8月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1执4127号《执行裁定书》,本案件已执行终结。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协议书》约定,业绩承诺方将名下合计所持迪纳科技的1600万股股权质押给公司。现双方根据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于2023年11月24日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