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2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未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 2:30
4、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鸿利智汇会议室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廖梓成主持。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216,714,3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61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2,987,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8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727,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2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3,727,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2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727,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26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鸿利智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655,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8,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655,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8,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655,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8,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71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71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64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8,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75%。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655,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8,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25%;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655,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8,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9、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审议通过了《董事李俊东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2,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9.02、审议通过了《董事丁鹏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2,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9.03、审议通过了《董事廖梓成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2,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9.04、审议通过了《董事邓寿铁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2,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9.05、审议通过了《董事刘信国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2,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9.06、审议通过了《董事张路华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2,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9.07、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严群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2,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9.08、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梁彤缨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2,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9.09、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马文杰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2,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9.10、审议通过了《董事贾合朝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2,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1、审议通过了《监事杨永发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16,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公司监事杨永发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02、审议通过了《监事陈淑芬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36,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公司监事陈淑芬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03、审议通过了《监事王跃飞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542,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9%;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1%;反对1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698,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1,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07%;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2,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8%;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025%;反对4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9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协议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71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71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71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及资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71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0%;反对
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6%;反对3,5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覃彦、常梦。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鸿利智汇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