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有效票数为9票。会议由董事长李俊东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