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显示”)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鸿利显示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合同期满后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同意向鸿利显示提供最高额度为4,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金南路7号
3、法定代表人:刘传标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4日
6、营业期限:2019年01月04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TFT-LCD、PDP、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LED显示屏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造;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销售;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鸿利显示100%的股权。经查询鸿利显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81,751.04 | 87,019.68 |
负债总额 | 96,323.26 | 109,033.14 |
所有者权益 | -14,572.23 | -22,013.4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1,751.04 | 87,019.68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11,251.79 | 12,051.63 |
营业利润 | -11,259.49 | -7,499.45 |
净利润 | -11,260.52 | -7,441.23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 | 借款人 | 保证人 | 担保最高限额 (万元) | 保证 方式 | 担保范围 | 保证期间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 | 公司 | 4,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 |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
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 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410.7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85%,以上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