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运: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3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公司在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对年报问询函所提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收集相关问题所涉相关方的回复,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就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展开讨论并安排落实相关问题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5月24日前完成本次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