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于2021年6月15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于2022年4月25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等条款;于2024年7月1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在原《补充协议》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条款。
2、关联关系说明
梁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萍、肖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梁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201021967********;住所:武汉市江岸区;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梁伟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至2027年6月14日,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梁伟)主要内容为:
1、修改原《补充协议》第一条借款期限,修改后该条款为:借款期限自2021年6月15日起至2027年6月14日止。
2、修改原《补充协议》第二条还款时间,修改后该条款为:甲方于2027年6月14日前向乙方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
3、原《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4、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甲方依上市公司法定程序审议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甲方上市公司董事会各执一份。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借款延期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且能缓解资金压力和控制财务成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714,942.34元(不含本次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额度)。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的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及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询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我们依据已获得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判断,认为本次交易能够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能缓解资金压力和控制财务成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与梁伟先生签订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二)》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