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4  金运激光(300220)公司公告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 14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 号金运激光大厦6 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萍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6 人,代表股份 62,704,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710%。其中,参加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3 人,代表公司股份62,367,2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2482%;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53 人,代表公司股份336,91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228%。

议。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2,621,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3%; 反对61,7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弃权2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336,918 股,表 决情况为:同意25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5.4961%;反对61,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03%;弃权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36%。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62,668,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 反对15,3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弃权2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336,918 股,表 决情况为:同意300,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2680%;反对15,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4%;弃权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62,621,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3%; 反对61,7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弃权2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336,918 股,表 决情况为:同意25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5.4961%;反对61,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03%;弃权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3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2,615,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2%; 反对67,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弃权2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336,918 股,表 决情况为:同意248,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3.8043%;反对6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21%;弃权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36%。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8,174,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 反对61,8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2%;弃权2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336,918 股,表 决情况为:同意254,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5.4664%;反对61,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00%;弃权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36%。

关联股东梁伟、梁萍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2,662,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1%; 反对21,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弃权2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336,918 股,表 决情况为:同意294,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7.5465%;反对21,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02%;弃权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3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5 年 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62,662,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1%; 反对15,3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弃权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336,918 股,表 决情况为:同意294,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7.5465%;反对15,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4%;弃权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5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同意62,615,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1%; 反对67,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弃权2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336,918 股,表 决情况为:同意24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3.7746%;反对6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21%;弃权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韩雯律师、饶依依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